据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9月5日,该县发布《高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件提出,在县城城区(庆符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业用房,按照每套补助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县城城区(庆符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地下车位,按照元/个进行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元。
在高县中心镇(来复镇、沙河镇、罗场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工,按照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农民工,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
凡在高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一年社会保险,在高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上限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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